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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7章 身笼烟霞

我逼男主当卷王 歌以勇者 4050 2023-05-08 15:11

  

  周小渡以涂娘子的面貌下了山,回到盛家,将那株被团得蔫巴巴的蜀葵交给江思白,“这是我跟踪涂娘子时发现的,据说那些惑心蝶便是以此为食,平时便是涂娘子在照料这些一丈红。你看它的根部,是红色的,你可认得?”

  江思白死死地盯着这株蜀葵的根,半晌过后,脑海中灵光乍现,捶掌道:“噢!我想起来!这是龙筋葵,我在阿兄院里见过的!难怪我觉得蝴蝶身上的味道很熟悉呢。”

  “龙筋葵?”盛余庆好奇地将脑袋探了过来,道,“和普通的蜀葵有什么区别?”

  江思白努力地回忆了一番,梳理过后,给二人解释道:“有一种药剂,名为‘烂柯’,少量使用可以镇痛安眠,过量使用则会使人昏睡至死。因为其药量难以把控,故而基本是用作暗中杀人的毒药。

  “以‘烂柯’持续浇灌蜀葵,则能培育出龙筋葵。因其根部血红如经络,故取‘龙筋’二字;龙筋葵不一定就是蜀葵,也有可能是别的花草,但是蜀葵最好种,故而取了个‘葵’字。

  “龙筋葵的药性与烂柯的药性大致相反。和烂柯一样,龙筋葵也是亦药亦毒,少量使用可以对人体产生刺激性作用,以治疗一些疾病,或者解毒,但是过量使用,则容易使人癫狂乃至猝死。

  “因为危险性太高,所以龙筋葵为毒居多。但是中毒者外在反应太剧烈,而且也不是毒发即死,作为毒药来使用的话,龙筋葵与其它毒药相比,略显鸡肋,故而培育出来不久,就被淘汰了。

  “若非我阿兄这些年在研制新药,需要用到龙筋葵,特地栽种了一些,我也不会知道这味药。当时也只是在阿兄院里见过一次,所以一直没想起来。”

  盛余庆点了点额角,思索道:“既然要养惑心蝶,就必须栽种龙筋葵,那么或许可以以龙筋葵为突破口。”

  “龙筋葵乃是已经隐退的‘桃林双医’培育出来的,因为当时被淘汰了,所以并未流传出来。”江思白大为不解地皱着眉,“阿兄与桃林二老关系亲近,方才知晓这味药,可盛羽驰为何也会有龙筋葵,甚至还以龙筋葵发展出惑心蝶?我不记得盛家与二老有关系啊……”

  周小渡摇了摇团扇,“桃林双医,陶息和林宴?”

  “你知道二老?”江思白很吃惊,“他们都退隐了快八十年了,你这个年纪能知道他们也是难得。”

  “我对八十年前的正魔大战很感兴趣,桃林双医作为那场大战中的重要人物,我就跟着了解了一些。他们似乎也是春不见山庄的弟子?”周小渡道。

  “对,所以当年二老退隐后,只和春不见山庄保留了联系。”江思白道,“他们很喜欢淮胥阿兄,算是看着他长大的,早些年常会来山庄看他,但是这两年年纪太大了,也就不来了,阿兄身子也不好,所以现在只靠书信往来。”

  这回轮到周小渡吃惊了,“现在?他们还活着呢?”

  江思白点点头,“活过一百二应该不成问题,甚至有望活到一百三。”

  “照你这么说,这龙筋葵本该只有桃林双医和江淮胥知道,非要再算,勉强也能加上一个你。”周小渡捋了捋思路,“可是不知什么原因,盛羽驰也得到了龙筋葵的培育方法,甚至还多了一样惑心蝶。”

  “对。”

  周小渡忽地笑起来,笑眯眯地看着江思白,语气和善地说道:“那你知道桃林双医现在住哪里吗?我想登门拜访。”

  “不知道。”江思白摇摇头,“但是我阿兄肯定知道,我写封家书帮你们去问问,很快就会有回复。”

  “有劳了,”周小渡抱拳,掷地有声地说,“好兄弟!”

  盛余庆亦是跟着抱拳,目光热诚,“好兄弟!”

  “嗯……好兄弟。”江思白恍忽有种即将桃园三结义的错觉。

  ……

  在等待江淮胥回信的时候,盛家举办了一场赏荷宴,邀请世交好友来府上宴饮,以此宣告正式脱离了丧期。同时也想借此机会,和卢家修复一下关系。

  周小渡本应在院子里“静养”的,但是一想到人这么多的重要场合,总感觉是一段要出幺蛾子的剧情,遂借着盛羽驰邀请的话头,跟着出来吃几杯冰酒。

  按照辈分来说,她该和赵氏一起坐在妇人的席位,奈何她生得太过年轻美丽,引得诸位夫人注目,不少人好奇地和她攀谈起来。

  聊天的内容大致就是“妹妹今年几岁了?”“妹妹哪里人?”“妹妹读的都是些什么书?教书几年了?”“妹妹和盛老爷是怎么认识的?平时在盛家都喜欢干些什么?”诸如此类。

  赵氏见她们越问越多,不由如坐针毡,觉得周围的目光都变得异样起来,心下担心这些后宅妇人会浮想联翩,继而乱说闲话,故而找了个借口将周小渡赶到别处了。

  “姐妹们快别围着杜夫子了,瞧把人姑娘给吓的,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。”赵氏拉过周小渡的手,将她往凉亭外引,“杜夫子一个未曾婚配的小姑娘,留在这里听我们讲些后宅俗务,想必枯燥得很,不如出去和小辈们玩耍吧,都是年轻人,肯定更合得来!”

  周小渡正有此意,顺着她的动作,福身笑道:“谢夫人体贴,正巧我也坐累了,便出去走两圈,诸位姐姐继续聊吧,不必管我了。”走出去了。

  她缓步前行于长廊上,目光在三三两两的年轻宾客身上扫视着。夏风游走过身侧,吹起晴空蓝的披帛,她不疾不徐地走着,终于在人群里遥遥望见了盛余庆的影子。

  少年很听话,她让他穿粉色,他还真穿了。

  周小渡以团扇遮面,忍俊不禁。昨天也不知道是谁,抗议说:“这出炉银的也太娇嫩了!都是女孩子才穿这种颜色,我才不要!”

  周小渡当时笑吟吟地回道:“就是娇嫩才教你穿的呀,你现在不穿,过两年长得五大三粗的,想穿都穿不了了呢。”

  少年呛声道:“你要是觉得好看,自己怎么不穿?”

  “粉色娇嫩,我今几岁?”周小渡挥手拒绝道。

  她愈发有一种奇怪的心理,想把自己不敢碰的好东西都加到少年身上,从中获得某种成就感。

  以致于,在给他挑衣服的时候,就好像在给自家小女儿装扮一般。

  这其实有些胡来了,但是这小子嘴上虽说着不愿意,但到底是遂了她那点儿怪心思。

  周小渡沾沾自喜地想:所以他也觉得粉色也很好看,是吧?我说的准没错!

  金色的阳光倾泄而下,少年此刻站在几个高大的男人中间,身子略显单薄,个头也矮了一点儿,但一身出炉银的印朵花纹圆领衫,令他格外显眼亮丽。

  夏季的衫子材质轻薄飘逸,浅红泛白的颜色,犹如烟霞笼身、桃花融雾,配上明艳精致的容貌,有一种雌雄莫辨的美。

  周小渡看了又看,忽然有些心虚起来:好像,是显得有些女气……

  但随即又自我反驳道:女气有什么不好?好看不就完了!这不就艳压全场了已经?瞧旁边那几个臭男人,都被衬得灰头土脸了!

  一下子就理直气壮地挺直了腰杆儿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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